人才引进落户上海:
适用人群:技能型人才及管理型人才
基本条件:
1、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2年以上工作经历)
3. 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才(2年以上工作经历);
4. 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项目转化承担单位等);
申请时间:满足条件即可申请落户,预计3-6个月即可公示
适用人群:普通上班族
基本条件:
1、拥有上海居住证,并累计持证满7年。
2、在持上海居住证期间,在上海市缴纳社保满84个月。
3、持证期间在上海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4、有上海市中级职称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申请时间: 满足条件即可申请落户,预计3-6个月即可公示
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1、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区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并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3、区重点企业引进的紧缺人才。主要包括引领区域产业发展的百强企业、区重点扶持的高科技成长性企业、技术先进性服务业企业和区优先引进的重点企业中的紧缺人才。
4、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公共事业领域引进的高素质人才。
5、对上海发展做出贡献的辖区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人员。
6、经市人才租房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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