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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六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2035年两个阶段的产业发展目标:到2025年,数据安全产业基础能力和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产业生态和创新体系初步建立,标准供给结构和覆盖范围显著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应用水平持续深化,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形成。
其中,在产业规模方面,《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数据安全产业规模超过15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
到2035年,数据安全产业进入繁荣成熟期,对数字中国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大幅提升。
构建繁荣产业生态
根据工信部的解读,数据安全产业是为保障数据持续处于有效保护、合法利用、有序流动状态提供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新兴业态,既要满足数据处理者履行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义务的需要,也要满足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激活数据要素价值的需要。
从《数据安全法》再到《“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我国关于大数据产业、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的四梁八柱逐渐搭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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