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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5月8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某明星因在自己的别墅小院种菜被物业管理方警告,随后其在网上发布了一段道歉视频,表示管理方告知其在小院种的蔬菜是不被允许的,小院最好不要种植农作物。“如果每家都在这儿种蔬菜也不对,非常抱歉……今天就准备把这些小菜苗铲除。”
在不少人看来,自家的院子里难道不是想种什么就种什么、他人无权干涉吗?今年3月,上海一老人在“自家院子”种菜被强行清理的新闻引发关注,最终调查称老人是在公共绿地种菜被投诉,管理方才到场清理。现实中,此类事件不算少见,业主在自家院子里到底有没有“种菜自由”,确实值得关注和讨论。
一般来说,在农村地区,老百姓是在自家宅基地盖房建院,自然是想种什么就种什么,只要不是违禁植物,不会有人干预。而在城市中的现代化小区内,情况并不相同。开发商销售房屋时,一楼常常会配置“前庭后院”,顶楼往往附赠露台花园,但这种“前庭后院”“楼顶花园”往往并未写入房产证或买卖合同中,实质上仍属公共空间,相关业主虽然可以使用,但不能随心所欲,在一楼外围或楼顶种花养草、饲养家禽等,一旦被投诉,物业工作人员势必会干预。
退一步说,即便是别墅等豪宅的“前庭后院”写入了房产证,为了维护小区的优美环境和绿化资源,也往往会有“业主公约”之类的自治文件,禁止随意种植农作物、饲养家禽家畜等。
此番明星因在自家院里种菜被警告一事,吸引了颇多关注,这也是一个凝聚共识的契机。一方面,住所附近的空地并不因距离贴近而“默认”归属为某些业主,不能把公共区域视为想种什么就种什么的“自留地”。另一方面,种植农作物、蔬菜,往往需要施肥、打药,出现害虫,还可能破坏土壤环境;家禽会产生粪便、噪音、异味等,这些都将影响社区的整体环境、公共空间的生活秩序与品质。
进一步说,此类事例告诉人们,业主在行使权利时必须顾及相邻关系。比如,除了不随便种植农作物、饲养家禽外,还不应深夜喧哗、制造噪声,不随意更改室内房屋结构等。如此方可更好地维护小区环境,打造和谐友好、共同受益的居住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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