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资料图片)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3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31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0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兴祥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载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3年5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载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1人,代表股份134,771,169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34.447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人,代表股份120,486,621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30.7962%。
(2)股东参与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4,284,548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3.6511%。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34人,代表股份23,496,011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6.0055%。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30,630,1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6%;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弃权票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23,473,5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2%;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弃权票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邵兴祥、文正良、罗时华、邵峰、卢卫东、刘哲已回避表决。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各子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30,630,1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6%;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弃权票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23,473,5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2%;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弃权票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邵兴祥、文正良、罗时华、邵峰、卢卫东、刘哲已回避表决。
2.02发行股票的面值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30,524,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4%;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23,368,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5%;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7%。
关联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邵兴祥、文正良、罗时华、邵峰、卢卫东、刘哲已回避表决。
2.03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30,524,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4%;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23,368,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5%;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7%。
关联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邵兴祥、文正良、罗时华、邵峰、卢卫东、刘哲已回避表决。
2.04发行数量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30,524,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4%;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23,368,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5%;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7%。
关联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邵兴祥、文正良、罗时华、邵峰、卢卫东、刘哲已回避表决。
2.0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30,524,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4%;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23,368,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5%;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7%。
关联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邵兴祥、文正良、罗时华、邵峰、卢卫东、刘哲已回避表决。
2.06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30,524,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4%;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23,368,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5%;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7%。
关联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邵兴祥、文正良、罗时华、邵峰、卢卫东、刘哲已回避表决。
2.07限售期安排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30,524,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4%;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23,368,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5%;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7%。
关联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邵兴祥、文正良、罗时华、邵峰、卢卫东、刘哲已回避表决。
2.08上市地点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30,524,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4%;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23,368,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5%;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7%。
关联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邵兴祥、文正良、罗时华、邵峰、卢卫东、刘哲已回避表决。
2.09募集资金用途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30,524,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4%;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23,368,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5%;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7%。
关联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邵兴祥、文正良、罗时华、邵峰、卢卫东、刘哲已回避表决。
2.10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30,524,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4%;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23,368,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5%;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7%。
关联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邵兴祥、文正良、罗时华、邵峰、卢卫东、刘哲已回避表决。
2.11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30,524,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4%;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23,368,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5%;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7%。
关联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邵兴祥、文正良、罗时华、邵峰、卢卫东、刘哲已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30,524,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4%;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23,368,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5%;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7%。
关联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邵兴祥、文正良、罗时华、邵峰、卢卫东、刘哲已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30,524,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4%;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23,368,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5%;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7%。
关联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邵兴祥、文正良、罗时华、邵峰、卢卫东、刘哲已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134,643,4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2%;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23,368,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5%;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7%。
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30,524,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4%;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23,368,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5%;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7%。
关联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邵兴祥、文正良、罗时华、邵峰、卢卫东、刘哲已回避表决。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各子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7.01关于与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30,524,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4%;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23,368,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5%;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7%。
关联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邵兴祥、文正良、罗时华、邵峰、卢卫东、刘哲已回避表决。
7.02关于与邵兴祥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30,524,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4%;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23,368,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5%;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7%。
关联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邵兴祥、文正良、罗时华、邵峰、卢卫东、刘哲已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134,643,4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2%;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23,368,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5%;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7%。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30,524,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4%;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23,368,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5%;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7%。
关联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邵兴祥、文正良、罗时华、邵峰、卢卫东、刘哲已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30,524,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4%;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23,368,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5%;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7%。
关联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邵兴祥、文正良、罗时华、邵峰、卢卫东、刘哲已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134,643,4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2%;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23,368,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5%;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7%。
1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134,643,4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2%;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弃权票数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1%。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30,630,1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6%;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弃权票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23,473,5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2%;反对票数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弃权票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邵兴祥、文正良、罗时华、邵峰、卢卫东、刘哲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邓薇律师、石磊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提案程序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7,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89,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主要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审议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的期间。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平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邑农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平邑农商银行高保字(2023)年第097号),约定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平邑县天宝福利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与平邑农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平邑农商银行流借字(2023)年第097号)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平邑县天宝福利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债权人:山东平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975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差旅费等)。
保证期间:为决算期届至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担保(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额度合计为127,105.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8.60%;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担保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80,602.41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6.19%。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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